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試點示范行動的通知》(工信廳聯通裝函〔2022〕248號),為做好2022年度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和優秀場景的申報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請各設區市經信局商本級發改部門組織好此次申報推薦工作,具體推薦條件、組織實施、典型場景參考指引、申報書格式等相關內容詳見附件1-5。因推薦名額有限,此次申報實行限額推薦。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和優秀場景的推薦名額,杭州不超過5個和8個,溫州、湖州、嘉興、紹興、金華、臺州分別不超過3個和5個,舟山、衢州、麗水分別不超過2個和5個。寧波根據工信部分配名額單獨推薦。
2.為提高申報國家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的成功率,真正將
具有較高技術水平和推廣應用價值的示范工廠和優秀場景遴選出來,此次申報原則上優先從未來工廠及試點(培育)企業和近兩年新建項目的省級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中擇優推薦,要充分考慮行業和場景的覆蓋面,避免同類競爭。原則上每家企業只能在示范工廠和優秀場景中選擇其中一類進行申報。
3.企業根據自愿原則,向所在設區市經信部門提交相關申報材料。由各設區市經信局聯合本級發改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根據限額擇優推薦。聯合推薦行文和《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推薦匯總表》(附件5),請于2022年10月28日下班前分別報送省經信廳和省發展改革委。
4.被推薦企業需通過國家智能制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臺(http://miit-imps.com)完成線上申報,并按要求提供企業加蓋公章的紙質版申報材料一式兩份(附件4),同時提供電子版材料,并對申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5.省經信廳將聯合省級相關部門組織專家對推薦項目進行集中評審,擇優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裝備一司)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發展司)進行推薦。
聯系人:
省經信廳技創處 徐建業 87056921,15968220676
省發展改革委產業處 李婧87051724,15869029838
附件: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和優秀場景申報工作的通知_純圖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