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4浙江省制造業首臺(套)工程化攻關項目組織工作通知
為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制造業首臺(套)提升工程的意見,以及《關于推動綜合交通裝備首臺(套)突破的實施意見》(浙經信裝備〔2023〕254 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現就做好2024年度首臺(套)工程化攻關項目組織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領域
首臺(套)工程化攻關以開發填補國內空白的重大短板裝備,或解決產業鏈供應鏈斷供斷鏈清單等“補鏈、強鏈”關鍵產品為目標,但目前尚處于研發或工程化攻關階段,能在一到兩年內實現不少于一項工程化應用或重大工程項目配套的項目。根據產業“十四五”規劃和年度重點工作方向確定首臺(套)產品工程化攻關項目重點領域,包括智能裝備、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先進環保裝備、現代能源裝備、綜合交通裝備、高端醫療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裝備、特色專用裝備、檢測與監測設備、關鍵基礎件等。
二、申報主體要求
(一)項目牽頭單位應為在浙江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研發、生產機構設在浙江省境內的企業,應具備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原則上要求建有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研發機構),有較強的人才團隊。
(二)鼓勵牽頭單位加強與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在科技攻關、人才培養等方面的合作,并以聯合體形式申報。
(三)項目牽頭單位尚有3項及以上正在實施的首臺(套)產品工程化攻關項目的,不得新申報工程化攻關項目。
三、申報流程要求
(一)首臺(套)工程化攻關項目采取常態化管理,企業登錄浙企之家(https://zj87.jxt.zj.gov.cn/)后,通過浙企辦-浙企裝備-首臺(套)系統進行項目錄入。項目應正在實施或計劃組織實施,完成后實現至少一項工程化應用或重大工程項目配套。
(二)申報項目列入首臺(套)工程化攻關項目平臺,項目開展進度管理。項目牽頭企業每季度在浙企裝備-首臺(套)系統填報項目進度。各地經信局加強攻關項目實施過程管理,及時報送項目實施中重大問題和完成情況。
(三)項目完成后,牽頭企業在線申請驗收,地方經信主管部門參照《浙江省首臺(套)產品工程化攻關項目驗收工作指引(試行)》,及時組織工程化攻關項目驗收評價。
四、其他要求
(一)申請浙江省首臺(套)裝備認定,須先進行工程化攻關項目錄入并完成驗收評價。為做好首臺(套)工程化攻關項目與首臺(套)裝備認定的銜接工作,2023年1月1日后完成的工程化攻關項目,今年也可申請項目錄入。
(二)綜合交通領域的首臺(套)工程化攻關項目完成驗收后,可擇優劃轉為省交通運輸廳科技計劃項目。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4年5月10日